群眾舉報機動車不禮讓行人?交警 :嚴懲!
2024-12-06 17:22:5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彭莉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彭莉)近日,吉首交警接到群眾舉報稱,在吉首市人民南路與文心路交叉路口,有一輛車牌號為湘 UD03*** 的新能源電車存在未禮讓行人的行為,請求交警依法進行處理。
接到舉報后,吉首交警迅速對該違法行為展開調(diào)查核實。通過相關(guān)監(jiān)控視頻和證據(jù)審查,最終確認了該車輛未按規(guī)定禮讓行人這一事實。車主這種行為不僅危及行人的安全,也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。為維護交通秩序,保障行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,交警部門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條對該車主給予扣3分、罰款 200 元的處罰。此次處罰旨在警示所有駕駛者,嚴格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為城市的文明交通建設(shè)貢獻自己的力量。
下一步,吉首交警將繼續(xù)加強執(zhí)法力度,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的態(tài)度,同時提醒廣大車主,嚴格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文明駕駛,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確保市民出行安全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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